第192章 公孙瑾,我赖着你了_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IT小说网 > 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 第192章 公孙瑾,我赖着你了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192章 公孙瑾,我赖着你了

  第192章公孙瑾,我赖着你了

  “这首不浪漫罪名,你会喜欢吗?”

  公孙瑾放下吉他,看着面前的庄晓梦。

  “喜欢啊。”

  少女螓首微点,说得没有半点迟疑。

  “我啊,最喜欢你唱的歌了。”

  她在说句话的时候,声音很轻。

  像是放下了所有负担,整个人都变得轻松了很多。

  这样热烈得像是表白的话,不太符合庄晓梦清冷的气质。

  但她真的说得好温柔啊。

  让公孙瑾那颗跳动着的心,又开始大起大落。

  “可以多唱几遍吗?”

  她抬起头看着公孙瑾,明亮的眼眸里像是有氤氲的星云流转。

  公孙瑾轻轻点头,手指在吉他的和弦上拨过,又开始唱《不浪漫罪名》。

  为她唱不浪漫罪名,是他和庄晓梦迄今为止做过的,最浪漫的事。

  庄晓梦从小就听着妈妈唱的情歌长大,那些情歌将爱情的千姿百态都描摹了一遍。

  歌里有歌者的爱情,还有无数听众的爱情。

  但庄晓梦无法同他们共情,因为那些都不是她的故事。

  今天,她终于找到了一首可以为之共情的情歌。

  是公孙瑾写给她的。

  ……

  晚间有风,吹在脸上有些冷。

  洒水车喷着水,唱着生日快乐歌经过。

  路灯微黄的灯光照耀在柏油路上,道路上的法国梧桐在长街上留下斑驳的剪影。

  红绿灯的路口,有骑着电驴,穿着黄色马甲的外卖小哥闯红灯。

  远处的写字楼里亮着灯光,一扇扇窗格像是精心编制起来的笼子。

  加班的社畜站在窗边,眺望下方不息的车流。

  彩色的霓虹灯和灯牌,给人一种强烈的赛博朋克的感觉。

  “晚上会降温,出门的时候多穿这么少啊。”

  公孙瑾还是习惯性地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

  “嗯~”

  庄晓梦轻轻应了一声,走在公孙瑾身侧。

  走了几步路之后,她勾住了公孙瑾的手指,然后轻轻握住了他的手。

  公孙瑾先是一愣,旋即反应过来,也握紧了她的手。

  他没有挣脱,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没办法甩开她的手了。

  少女的手在他的手心轻轻摩挲着,带着软玉般的温润触感。

  “你的手,真暖和啊。”

  庄晓梦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公孙瑾的手,喃喃地道。

  她一边走,一边摇晃着公孙瑾的手,小手轻轻抚摸着他的手背和指节,痴痴地笑了起来。

  “怎么?笑得这么开心?”

  公孙瑾看着她脸上的笑容,也有被她的情绪感染。

  快乐是会传染的啊。

  伱快乐,所以我快乐。

  “没什么,就是开心!”

  庄晓梦傻笑着,俏脸微微泛红。

  嘴角咧开的时候,能看见侧脸有浅浅的酒窝。

  在公孙瑾面前,她终于不在克制自己的喜悦。

  以前在他面前很开心的时候,她总是要克制,告诉自己不要表现得太开心。

  可能这就是少女的矜持吧。

  明明心花怒放,也不敢大张旗鼓。

  但是,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

  泛红的脸,躲闪的眼神,说话时羞怯的声音,都是“没有声都有爱你的铁证”。

  “公孙瑾,我喜欢你啊。”

  回家的路上,庄晓梦轻轻地道。

  她说这话时语气轻快,声音软软的。

  公孙瑾听在耳朵里,就觉得她的声音真的好甜啊。

  “我知道啊。”

  公孙瑾微微颔首。

  他也不是完全不懂女孩子心意的傻瓜。

  “就算你知道,我也还是想告诉你。”

  庄晓梦歪着头,展颜一笑,没有再避让公孙瑾的眼神。

  “你之前就告诉过我了。”

  公孙瑾浅浅笑着。

  “那天晚上,我喝醉了酒,迷迷糊糊之中,有听到你这样说。”

  关于那天晚上的记忆,他什么都记不清了。

  唯独清晰地记得,在意识一片混沌之中,有人在他的耳畔轻轻呵了一口气,对他说:“公孙瑾,我喜欢你啊。”

  也许,人的大脑会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记住那些格外重要的记忆。

  因为这句话对公孙瑾很重要,所以他能听清那时候的声音。

  庄晓梦闻言,脸颊上浮现出一抹酡红。

  好看的眼睫扑扇扑扇的,眸中似乎荡漾着水波。

  “那……你……你怎么回答呢?”

  她呼吸有些急促,等待着公孙瑾的回答。

  “我想对你说的话,不是都藏在今晚的歌里了吗?”

  公孙瑾也不再逃避自己的内心。

  “我要你亲口告诉我!”

  庄晓梦站在他面前,把手搭在他的肩上,目光灼灼。

  公孙瑾看着少女近在咫尺的面容,深吸了一口气,俯下脸,柔声说道:“我也喜欢你。”

  庄晓梦快速眨了眨迷离的眼睛,俏脸的绯红更加动人了。

  她闭上了眼睛,踮起脚,缓缓朝着公孙瑾凑了过去。

  那颗躁动不安的心,仿佛要从胸口里跳出。

  风吹过的长街,人来人往,匆匆经过彼此的身旁。

  两个人吻在了一起。

  浮华的都市、鳞次栉比的高楼、绚烂的霓虹灯、车水马龙的街道,都在此刻化作她和他的背景。

  行人们传来或羡慕或失落的眼神。

  红绿灯换了红盏,远远地看去,像是一颗跳动着的心脏。

  很绵长的一个吻,像是要吻到世界的尽头。

  “你现在,是我的人了。”

  庄晓梦看着他的眼睛,难得地霸道了一次。

  “嗯,我是你的。”

  公孙瑾任由她牵着手,带着自己奔向灯火阑珊的尽头。

  入夜,公孙瑾洗着庄晓梦的白袜子。

  脑海中不断浮现和她在一起的点滴,脸上情不自禁地泛起微笑。

  海子说,来人世一趟,你要好好看看太阳,和心爱的人一起,走在路上。

  有些人穷极一生都在寻找爱,但爱不得,求不能。

  和这样的人相比,公孙瑾无疑是幸运的。

  洗完袜子,拧干水分,公孙瑾将袜子铺好,然后用熨斗烫干。

  庄晓梦在厨房里忙碌着,油烟机发出呜呜的声响。

  “水两小碗应该就够了。”

  “剩下的就是葱花和调味料。”

  庄晓梦对着百度搜索着做菜的流程,将面条下锅。

  “他不怎么爱吃辣的,那就少放辣椒。”

  公孙瑾远远看着,倒是有些意外,没想到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姑娘,竟然也会有进厨房的时候。

  “给你煮了乌冬面。”

  庄晓梦盈盈一笑,端着一碗乌冬面放在了桌上。

  平时总是公孙瑾做饭,他也很辛苦啊。

  她也想试着做好吃的东西给他。

  虽然只是简单地煮了一碗面,但看起来还挺像回事的。

  就是卖相不太好,鸡蛋被煮得很散,蛋黄和蛋白都成了蛋花,和汤混在一起。

  “那个鸡蛋,我打进锅里的时候就散了,但是不影响味道的。”

  庄晓梦摸了摸耳朵,略微有些害羞。

  公孙瑾抄起筷子,夹起面条尝了一口。

  面条味道很劲道,入口的感觉还不错。

  煮熟了就行,只要不是夹生的,他都会夸庄晓梦。

  公孙瑾对食物的要求其实并不高,煮熟,干净,吃了不会拉肚子就行。

  至于味道如何,他其实不是很在意。

  “怎么样?好不好吃?”

  庄晓梦凑过来,托着腮,一脸期待。

  “挺好的,第一次做到这样很棒了。”

  公孙瑾连连点头,比了个大拇指。

  “嗯呐,那就好。”

  庄晓梦闻言,眯着眼,又开始傻笑。

  公孙瑾将这碗乌冬面吃得很干净。

  这世上没有比浪费食物更可耻的事了。

  等公孙瑾吃完了面,她又拿起碗,去了厨房开始洗碗。

  看着她的背影,还真的挺有一种公孙太太的感觉。

  明天上午没有课,可以放心大胆地熬夜。

  公孙瑾倒了热水,坐在沙发上准备泡脚,顺带打开电视,用手机投屏看起电影。

  或许是因为历史轨迹不同的缘故,前世的一些经典文艺片,在这个世界都没有问世。

  比如《霸王别姬》、《美丽人生》、《海边的曼彻斯特》等等。

  很多知名的导演也都籍籍无名,拍着三流的垃圾电影过日子。

  但是一些知名导演的烂片依然还在,这倒是让公孙瑾感到很纳闷。

  比如《长城》,还有导演号称几十年没人能看懂的《无极》。

  但也有沧海遗珠。

  比如《艺伎回忆录》。

  这是公孙瑾很喜欢的文艺片。

  只是很可惜,在这个世界,这部电影竟然无人问津,甚至没有收回票房。

  这让公孙瑾觉得很不可思议。

  “你喜欢看这个?”

  庄晓梦有些惊讶。

  “嗯,这是部很好的电影。”

  公孙瑾微微颔首。

  “是吗?我之前没怎么看过。”

  庄晓梦在他身旁坐下,脱下鞋袜,卷起裤腿,将小脚伸到了公孙瑾泡脚的水盆里。

  犹豫着试探了下水温,被烫到后就赶紧缩回了脚。

  “嘶~”

  她继续把脚往里面探,一点点适应着水温。

  公孙瑾看着她可爱的样子,也脱下了鞋袜,享受和她一起泡脚的时间。

  电影开始,庄晓梦紧贴着公孙瑾的胳膊,亲昵地将头枕在他的肩上,神情专注地盯着屏幕。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小千代如何从一个渔村女童成长为日本著名艺伎的故事。

  看着小千代在初桃的百般刁难下艰难生存,庄晓梦不禁有些同情。

  “艺伎这是个职业,由一群不幸的女人却打扮华丽、举止优雅、顾盼生辉、引人遐思撑起来的。”

  “走上这条路很难,不是所有人都能成角的,跟京剧一样。”

  公孙瑾耐心地解释道。

  “小千代,就像《霸王别姬》里的程蝶衣。”

  “嗯?霸王别姬?那是什么?程蝶衣又是谁?”

  庄晓梦有些不解。

  公孙瑾这时候才突然反应过来。

  这个世界里没有楚霸王,也没有虞姬。

  没有了楚汉之争的历史,自然没有霸王别姬的戏,那这个世界自然就不会有《霸王别姬》的电影了。

  “霸王别姬是一个故事,以后我慢慢说给你听,咱们先看电影。”

  公孙瑾搪塞道。

  “嗯,好。”

  庄晓梦微微颔首,一脸舒适地靠在他的肩上。

  泡在水盆里的瓷白色脚丫,也轻轻搭在公孙瑾的脚背。

  像是挂在他身上的慵懒猫儿。

  “演小千代的女孩子真的很漂亮。”

  庄晓梦不禁有些好看。

  同样是漂亮的女孩子,她也会欣赏同性的美。

  小千代最美的是那双琥珀色的眼睛,格外的清澈。

  这一点,不得不佩服当初导演选人的眼光。

  有很多人说,扮演小千代的演员后来长残了。

  公孙瑾不这么觉得,她只是没有长成大家所期望的那个样子。

  “自从小时候在桥边遇见你,我所走的每一步,都是为了靠近你。”

  听到千代子对会长的告白,庄晓梦有些感动。

  虽然经历了很多曲折和磨难,但这个故事最后的结局是美满的。

  千代子和会长两人在樱花树下重逢,有情人终成眷属。

  “总感觉故事最后的结局和电影的主旨有些不搭。”

  庄晓梦虽然是很喜欢,但还是觉得有些奇怪。

  “电影的主题是在讲艺伎的血泪史,还有人生的种种辛酸和无奈。可是最后的圆满结局并不符合电影悲情的基调。”

  “如果我是导演,我会在小百合把珍藏了许久的手绢扔进海里的时候,作为结束。”

  庄晓梦小脸很是认真。

  “是啊,如果电影到那里为止,观众看到的是艺伎生涯的无奈和忧伤。”

  “这样的结局虽然充满遗憾,却更显得深刻,也能够让这部电影的高度更高一些。”

  “但是呢,导演既然选择了大团圆式的结局,应该也有他自己的考量。”

  公孙瑾很认真地和她讨论起来。

  “因为,大家都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啊。”

  “看过了那么多曲折坎坷,总希望故事有个好的结尾吧。”

  庄晓梦闻言,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随后又侧目看向公孙瑾。

  如果她和公孙瑾的人生是一部电影,她也希望结局不要是悲剧。

  看完电影,庄晓梦又跟着去了公孙瑾的房间,扑在他的床上,开心地打了两个滚。

  “怎么?今天要跟我一起过夜?”

  公孙瑾脱下外套,看向枕边的少女。

  “嗯,我今晚赖着你了。”

  她托着腮,笑吟吟地看着他,一抹绯红从她的脸颊一直蔓延到耳鬓。

  请收藏本站:https://www.it4be.com。IT小说网手机版:https://m.it4be.com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