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青蒿水_大明万历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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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青蒿水

  “王大哥,这里有人!”

  “先背长哥儿进去,都是赶路的苦命人,想必他们不会在意的。”

  朱翊钧眯着眼,打量着三人,侦查人员没有通报,这三人身上肯定是没有武器的,为了不惊扰各地百姓,朱翊钧特别交代过,身不带武器之人,不必驱赶。

  一个农家打扮的汉子,身约八尺,一身短打的装扮,脚上穿着草鞋,上衣用麻绳勒住,手臂粗壮。

  另一个成年男子,背着一约十岁左右男孩,男孩铲青头,面色憔悴,男子文人打扮,留有短须,身材瘦弱,身约七尺。

  “俺们是濮州人,惊扰几位歇息,多有得罪。”壮汉一抱拳,算是打过招呼。

  朱翊钧一个眼神,让郑奕、陈矩把放在腰间的手放下,这几个人没有危险。

  “我们也是路过避雨,几位轻便。”朱翊钧说完不再理会他们。闭上眼睛睡觉。

  他在最里面,靠近香案处,郑奕、陈矩、沈惟敬把他包围在中间。

  火堆的火,渐渐要灭,壮汉几人把湿衣服脱下来,孩童面色苍白,要水喝:“爹,口渴,芒儿身上就像着火一样。”

  偏瘦男子摸了摸孩童的额头,又用脸贴上去试了试:“王大哥,芒哥儿额头不烫,不是伤寒症状。”

  孩童吵着闹着要喝水,打扰到朱翊钧睡觉,郑奕脾气火爆,训斥道:“汉子,让你娃小点声,这里还有人要睡觉,明早要赶路。”

  “俺娃得病了,都是庄户人,你们矫情什么?”汉子叫嚣道。

  朱翊钧几人都穿着布衣,身上也没任何佩饰,让人一看就是平民百姓。

  “老郑,别吵了!赶紧睡觉。”沈惟敬坐起来,把郑奕劝住。

  “哼!装什么装。”

  汉子说完,拿起地上的水壶到水给孩童喝。

  “爹,俺不喝,俺冷。”

  火堆燃烧的正旺,孩童忽冷忽热。

  男孩弓着腰蜷缩成一团,身体不停的颤抖。

  “王大哥,芒哥儿打摆子,这附近没有郎中,恐怕…,恐怕!”

  “打,咱俩轮换着打。”

  壮汉去庙外面,拿回来一根藤条,把男孩的衣服脱掉,用藤条抽打着男孩的后背。

  壮汉打累了,让瘦弱男子顶替,瘦弱男子打了几十下,男孩也没有好转。

  “打摆子就是被阎王勾去两魂五魄,就剩一魂二魄,小时候村里小孩打摆子,老人就这么打,有的能把魂魄打回来,有的打不回来,小孩过几天就不行了。”

  朱翊钧不知为何要打男孩,不过他与男孩不相干,所以没有管闲事,现在听陈矩这么说,才明白为何要打男孩。

  “去外面,弄两颗臭蒿,再弄一碗凉水。”

  陈矩把青蒿采回来,朱翊钧接过沈惟敬递过来的凉水,把青蒿在水碗里搅碎,然后递给沈惟敬:“把蒿水喂给孩子喝,一会就好,这是治疗打摆子的偏方。”

  “朱公子世代学医,这碗水能治打摆子,赶紧让孩子喝了。”

  壮汉和瘦弱男子气喘吁吁,男孩的后背,已经被打出鲜血,藤条上的枝叶,混杂着男孩的血液,红绿掺杂在一起。

  男孩已经打摆子,壮汉也不管是不是毒药,只要有一线生机,他就愿意尝试。

  青蒿的味道很难闻,人们叫它臭蒿,也是有道理的。

  男孩已经麻木,壮汉掰开他的牙,把青蒿全灌了进去。

  “长哥儿,别吐,这是救命的药,你要吐再也见不到你娘,还有二哥儿。”

  男孩仅剩一点的意识,听到娘和二哥儿,勉强把一大碗青蒿水喝了下去。

  喝完青蒿水一刻钟,男孩闭上眼睛睡着了。

  壮汉抱拳称谢:“敢问神医大名,俺叫王森,这是我的好兄弟徐鸿儒。”“农家子朱一君,吾并非神医,天色不早,还是早早入睡,明早要赶路。”

  “朱公子,这臭蒿能治打摆子,您是怎么知道的?”沈惟敬想问这个医方。

  “抱朴子《肘后备急方》十六中记载: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

  “抱朴子是?”沈惟敬好奇问。

  “葛洪!你老沈还学道,葛洪号抱朴子都不知道?葛洪字稚川,又叫葛稚川。”陈矩笑骂道。

  “咱问朱公子,你装什么大尾巴狼,没卵子的玩应!”

  “老沈!你特么别人身攻击!”陈矩气不过,起身要打沈惟敬。

  “说归说,闹归闹,别拿人身攻击开玩笑,都赶紧睡觉。”

  ……

  当王森、徐鸿儒、还有王森之子,昨晚得疟疾的男孩醒来,朱翊钧几人已经启程走了二十里路。

  邹平地处鲁中泰沂山区与鲁北黄泛平原的叠交地带,洪武年属淄川州,淄川州废,又改属济南府。

  当晚在营地休息时,朱翊钧几人在当地买了一只鸡,架在火堆上烤着吃。

  “郑奕,咱们走多远了?”朱翊钧拿起鸡大腿,问郑奕。

  “京城距邹平大约九百里,现在我们已经出邹平,军队后方还在邹平,我们行军九百二十里左右,军队大部行军八百九十里左右。”

  “明日寅时初刻军队紧急集合,徒步行军到青州府,邹平距青州大约一百五十里,一日可到,士兵晕倒由后面的后勤队负责,头盔、马刀、军铳、背囊、水壶、全部背在身上,午时四刻,可休息办个时辰,行军干粮自行携带。”

  “好,我这就命令侦查排,去给各营长下命令。”

  古人日行百里的军队就是精锐,现在军营里的士兵,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水壶装满水三斤、军铳七斤四、军刀三斤、头盔两斤、干粮、平时换洗衣物、纸、墨、笔、砚、被子、还有行军帐篷,每个人最少负重三十五斤。

  现代差不多四十斤。

  负重三十五斤,行一百五十里,这需要很好的耐力。

  “明天咱们也寅时起,徒步行军到青州,和大部队集合。”

  “朱公子也要徒步行军百里?”沈惟敬皱着眉头问。

  “吃了烧鸡就要锻炼意志,不然烧鸡白吃了,…哈哈。”

  “啊!”

  “好吧,听朱公子的。”

  ……

  第二天寅时,天还蒙蒙亮,黑与白交叉之时,朱翊钧背着背囊,身上挎着水壶,穿着军靴,也换上土黄色迷彩军衣。

  最新款军衣,侦查部队土黄色,战斗部队浅红色,后勤部队青黑色,以后会有很多颜色军服。

  冬季作战,还有白色披风,这样能隐藏行军。

  大明尚红色,军衣也有很多红色,不过红色太显眼,这样很容易暴露。

  朱翊钧并没有做的太激进,此时大明人还很喜欢宽袍大袖,不过新军衣袖子改窄了,衣服到膝盖大腿之间,裤子和现代差不多,军靴也和现代差不多。

  朱翊钧几人背着自己的背囊,寅时二刻启程,帐篷、生活用品由侦查班负责整理。

  “行军要调整心态,心情愉悦,累时调整呼吸,早晨天好,步伐可以加快一些。”朱翊钧在前面走着,教他们怎么徒步行军。

  “这背这么重,走一百多里,我都快比牲口能走了。”沈惟敬在后面吐槽。

  “你越唠叨,就越累,道路并不泥泞,调整心态。”

  “唉…,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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